农业农村部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2019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7日
2019年农业农村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9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强化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应用,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以信息化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1. 加强数字乡村建设统筹规划。与中央网信办共同研究国家数字乡村发展纲要的具体落实措施,谋划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编制出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制定分工实施方案,推动规划任务落实到位。
2. 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整省推进力度,强化益农信息社建设,集聚各类涉农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服务和管理在线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
3. 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和农民负担监测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监督信息化应用。健全农村社会事业监测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等在线化监测和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加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监管、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线上服务与管理,引导农村集体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
二、深入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4. 加快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落地实施。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相关文件出台,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工程落地实施。畅通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和网络销售服务体系,探索一批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以贫困地区为重点,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系列活动。
5. 深入开展数字农业试点。推进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工作,举办数字农业发展培训班。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内容、规模和范围。
6. 推进农田建设信息化。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集成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信息数据,促进农田建设与保护全程数字化动态监测和监管。
7. 推进种植业信息化。完善农情、灾情、病虫情和土壤墒情以及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信息监测数字化手段,促进种植业信息交流共享。
8. 推进畜牧兽医行业信息化。加强畜牧兽医行业管理业务协同,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推进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一体化。继续推进数字奶业试点和推广。
9. 推进渔业信息化。加快渔业生产、经营、加工、管理各领域信息化应用,重点推广一批智慧渔业模式,加快海洋渔船互联网、智能渔港、水产养殖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建设。
10. 推进种业信息化。深入推进种业与相关行业信息交流共享,建立完善的天空地一体化智能种业(育种与制繁种)监测网络,构建品种智能分析模型。推行种业社会化智能服务,打通数据库横向联结,提供种业数据、技术、服务、政策、法律的一站式综合查询。
11. 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积极探索实践信息化技术在农机作业领域的应用,扩大作业监测装备与相关平台的应用范围,大力推行“互联网+”农机管理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发推广农机合作社运营管理APP,推进农机鉴定、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服务信息化。
12. 加强涉农服务信息化普及。创新基层农技推广和管理手段,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云上智农”平台作用,实现专家、农技员、农民在线互动,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和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效能,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农技推广服务和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用好“农民学手机”等线上培训平台,丰富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效果,鼓励引导涉农手机软件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13. 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通过整体布局、分步实施、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等方式,采用行业领先技术,利用专业化团队,推进农业农村各领域数据信息的搜集汇总、整合分析和有序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精准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深化强化大数据技术在农业农村政务、投资、经营等领域的应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14. 继续提升“四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和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同和推广应用,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创新数据实时采集手段,开发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数据产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5. 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以关系国计民生及优势特色产业为突破口,以产业为主线,完善政府部门与社会各方数据资源共享共建共用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数据采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对外投资信息采集体系,促进行业管理在线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四、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16.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制定《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梳理明确部系统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和管理规范。制定部系统2019年网络安全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网络安全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方法、程序,以年度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进行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指导监督各单位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内部管理制度。
17. 切实提高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保三级信息系统、网站为重点,做好等保测评,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组织参与“护网2019”行动,开展部系统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制修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开展2019年度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18. 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培训。继续办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班,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培养部系统网络安全应急技术队伍。
五、推动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化提档升级
19. 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打造“线上农业农村部”,强化“三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
20. 加速推进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推动部机关司局和事业单位办公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全部实现正版化。
六、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基础
21. 继续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延伸绩效考核。依据农业农村部绩效管理办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各省(市)现有工作基础,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22. 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围绕行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制修订一批农业信息化标准,完善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
23. 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发展水平评价,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评估报告。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并发布报告。
24.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经验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信息化卷》编撰工作。编制中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报告、全国农业物联网发展报告、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等资料。组织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展览展示、论坛等交流活动。